南川招聘信息平台|南川招聘信息+2018重庆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1人】

教师思想汇报 2017-02-08 点击: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7-03 15:30:15点击量: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须在2018年7月1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本次招聘范围,须在2018年7月31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8.自愿在南川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重庆市南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须在2018年7月11日前取得。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1.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前一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注意: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考核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如对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咨询电话),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重庆市南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7月11日、12日9:00时至18:00时间登录“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同)首页的“事业单位公招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网上报名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7月13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报考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咨电话咨询)。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各岗位的报名情况,将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7月14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南川招聘信息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网上报名已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紧缺急需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还其考务费。

  (五)已缴费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8年7月20日9:00时前登录“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南川区小学校校医岗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他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的考试大纲参照2018年2月发布的重庆市属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31日9:00时后登录“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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